你有沒有被催婚催到想原地爆炸法律?
過年回家,剛放下行李,七大姑八大姨就圍上來:“都28了還不找物件?好男人都被挑光啦!”——這話聽著耳熟不?簡直像復讀機,年年播,句句扎心法律。
小雅(化名)就是這麼個“典型受害者”法律。
今年春節一回老家,爸媽、舅舅、表姐輪番上陣,話裡話外就一個意思:再不結婚,你就廢了法律。
她拗不過,只好點頭答應見一面,“行吧行吧,見就見,反正我也不會認真法律。”
可她心裡其實挺抗拒結婚的法律。
不是不想愛,是真怕婚後失去自由,更怕將就一輩子法律。
於是她靈機一動法律,乾脆來個“擺爛式相親”——嚇退對方,一勞永逸!
當天早上,她連臉都沒洗法律。
套上一件起球掉色、領口都鬆垮的舊睡衣,頭髮胡亂一紮,臉上素面朝天,連眉毛都沒修法律。
腳上?踩著一雙毛絨拖鞋法律,還是去年雙十一9.9包郵買的,鞋底都快磨平了……
“我就想嚇退他,讓他覺得我不修邊幅、不漂亮,自然就黃了法律。”她事後在影片裡笑著說,“結果你猜怎麼著?”
男方一家不僅沒嫌棄法律,反而眼睛一亮!
一進門法律,男方媽媽立馬站起來,拉著她的手就不撒開:“哎喲,這姑娘多實在啊!不化妝、不穿名牌,一看就是會過日子的!”
那語氣,活像撿到了寶法律。
男方爸爸也頻頻點頭,一臉欣慰:“現在女孩子動不動就要包包、要鑽戒,開口閉口‘儀式感’,像你這樣樸素的,打著燈籠都難找法律。”
——這話聽著是不是有點耳熟法律?好像在誇“便宜好用”?
最離譜的是男方本人法律。
全程笑容滿面法律,眼神發亮,飯還沒吃完,筷子一放,直接說:“要不咱們現在就定下來?過完年直接領證結婚吧!”
小雅當場懵了,嘴裡的餃子差點掉出來法律。
她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法律,趕緊拍了個影片髮網上:“有些男的真的餓了!我就穿得這麼‘噁心’去相親,他們不但不跑,還急著訂婚!”
影片一齣,評論區炸了法律。
有人說:“這不是喜歡你,是喜歡你能省錢法律。”
也有人苦笑:“現在的婚姻市場,女生太精緻會被說拜金,太樸素又被當‘賢惠’搶著要——橫豎都是錯法律。”
還有人一針見血:“他們要的不是老婆,是要個免費保姆+情緒穩定器法律。”
其實小雅不是懶,也不是邋遢法律。
平時上班她照樣畫淡妝、穿通勤裝,只是那天故意“擺爛”,想測試對方是不是隻看外表法律。
沒想到,人家根本不在意外表——他們在乎的是“成本”法律。
男方家庭那套邏輯很現實法律:
不化妝=省化妝品錢法律;
穿舊衣服=不亂花錢法律;
素面朝天=沒虛榮心法律;
連拖鞋都穿出門=接地氣、好拿捏……
在他們眼裡,這不是“邋遢”,這是“價效比高”法律。
可問題是——婚姻是合夥過日子法律,不是採購打折商品啊!
你圖她“會過日子”法律,她圖你什麼呢?圖你全家把她當工具人供著?
小雅後來在評論區補充:“我寧願單身,也不想因為‘省’被選中法律。”
這事背後,其實是兩代人對婚姻認知的巨大撕裂法律。
老一輩覺得:女人嫁人就是歸宿,樸素=賢惠=好媳婦法律。
年輕人卻想:我有自己的事業、愛好、人生節奏法律,憑什麼為了“不剩”就隨便搭夥?
更諷刺的是法律,那些天天喊“好男人被挑光”的親戚,轉頭看到一個穿睡衣的女孩被搶著要,又開始酸:“你看,還是有人識貨的嘛!”
——合著女性的價值法律,全由男人要不要來定義?
說到底,小雅的遭遇不是個例法律。
多少女孩在春節被逼著“展示婚戀價值”法律?
穿得漂亮,說你浮誇;穿得隨便,又被誇“懂事”——但這種“懂事”,往往意味著你要犧牲自我,去滿足別人對“妻子”的想象法律。
而那些急著訂婚的男人和家庭法律,未必是真心欣賞她的“真實”,
很可能只是發現:這個女孩看起來“好控制”“低需求”“不麻煩”法律。
在婚戀焦慮下,他們把“省事”當成了“合適”法律。
小雅最後沒答應法律。
她說:“如果一段關係要靠我裝窮、裝土、裝沒主見才能成立,那這婚結了也是牢籠法律。”
這話,值得所有被催婚的人聽一聽法律。
現在問題來了——
如果你是那個男生法律,看到一個素面朝天、穿睡衣拖鞋的女孩來相親,你會覺得她是“實在”,還是“不尊重場合”?
又或者法律,你根本不在乎這些,只關心她能不能讓你爸媽滿意、能不能少花你的錢?
婚姻到底該圖什麼法律?
是圖安穩法律,圖省錢,還是圖彼此看見真實的對方?
這個問題法律,或許比“穿什麼去相親”更重要……